深圳:关于征求《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等两项文件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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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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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6北极星环境修复网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两项文件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路王浆?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两项文件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路王浆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等两项文件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有关规定,加强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导和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附件1)、《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附件3),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前通过网站或电子邮箱反馈。路王浆

附件:1.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路王浆

4.《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崔工,电子邮箱:zrc@meeb.sz.gov.cn)

附件1:

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暂未印发,随本次发文一起征求意见),修订本工作程序。

一、评审组织工作责任分工

(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初步调查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各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区生态环境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组织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详细调查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

(二)对于涉及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的项目,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加评审。

(三)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核实地块用地面积(四至范围)、边界文件、历史、现状、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用途变更、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信息(以下简称“权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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