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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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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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6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四川省广安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日发布《广安市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根据要点,2020年,广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定目标,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每立方米以内,3个以上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四川省广安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日发布《广安市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根据要点,2020年,广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定目标,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每立方米以内,3个以上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重点小流域水质稳步提升,地质罗盘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削减目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时完成中省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详情如下:

广安市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的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厅的工作要求,扎实抓好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234”工作思路,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环境基础。

二、主要目标

广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定目标,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每立方米以内,3个以上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重点小流域水质稳步提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削减目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时完成中省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发生重特大地质罗盘环境污染事件。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严格“三个专人”工作要求,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配合做好社会源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科学、规范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密切关注环境质量,开展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废水废气密集监测,加强污水处理厂以及饮用水水源的应急监测,严防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加强内部防护,严格落实机关防控措施,配足疫情防控物资,提升干部职工防护意识,切实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地质罗盘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火电、水泥、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广安发电公司31、32号机组及5家在产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砖瓦行业、“散乱污”企业整治。扎实抓好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重点领域治理,严格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燃放等管控,继续实施腌腊制品环保熏制。以柴油货车为重点,开展机动车尾气整治。充分运用105个城市网格化监测微站、激光雷达走航车等设备,强化大气污染预警预报。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污染源解析、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重点基础工作,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度。强化嘉陵江、渠江、御临河、大洪河等良好水体保护,继续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开展嘉陵江、渠江及其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整治规范,巩固驴溪河、长滩寺河、西溪河、酉溪河、清溪河等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城乡污水治理,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按时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进109个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552个行政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优化畜禽规模养殖布局,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四)推进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防地质罗盘治行动计划》,落实农用地分类划定及管控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成果运用,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及废弃煤矿地块详调,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固体废物处置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督促土壤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全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整治。完成非煤矿山、煤炭行业、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落实《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市(州)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前锋、岳池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项目正式投运,确保废铅蓄电池收集率达到40%。加快推进市危废处置中心、邻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督促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病死畜禽处置中心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按期建成投运。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开展自然保护区后督察。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核与辐射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五)顺利迎接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全面做好迎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准备,采取统筹调度、明查暗访、温馨提示、通报约谈、移送追责等方式,持续抓好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圆满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举一反三,开展整改问题“回头看”,建章立制,严防反弹。扎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结合《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生态环境问题底数,确保生态环境问题不遗漏、不留死角,全部得到整治。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主动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廊道建设。深入研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廊道建设要求和方向,主动对接成渝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突出联防联控、共治共享,高质量编制广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同步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对实施的77个重点项目实行月调度、季督查,不定期开展抽查,按期完成进度要求和阶段目标。深化川渝、广渝区域联防联控联管联治,深入开展全方面、多角度、广深度的交流合作,构建合作共赢局面。

(七)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充分发挥移动执法、视频监控和自动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结合新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采取随机抽查、节假日及夜间突击检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重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长江经济带化工园区及在线监控管理等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协作,深挖案源,完成2个以上生态损害赔偿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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