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立法座谈会在锦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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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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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21  4月20日-21日,省人大环资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组成的调研组一行7人来到锦州,就《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主持召开了为期两天的调研座谈会。锦州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生态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及林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阜新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主管领导及相关同志80余人参加了座谈。
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4月20日-21日,省人大环资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组成的调研组一行7人来到锦州,就《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主持召开了为期两天的调研座谈会。锦州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生态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及林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阜新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主管领导及相关同志80余人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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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各单位的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就《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征地审批与补偿安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权属登记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与参会人员开展了积极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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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上由调研组同志做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与老法相比,《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做出了许多重大的突破,制定切实可行的《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是将新土地管理法落到实处的关键,也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关键,省调研组将充分吸收好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修改工作。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斌,二级调研员刘辉,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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