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6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等备案指南(试行)》的通知取土钻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等备案指南(试行)》的通知取土钻机
穗环〔2020〕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规范广州市建设用地地块修复方案的备案等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等备案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如遇问题,可径向我局反映。取土钻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8日
(联系人:林淮,电话:83203135)
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等备案指南(试行)
一、备案依据取土钻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二、备案范围
广州市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需实施修复地块的修复方案等材料。
三、备案时限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经省生态环境厅评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相应用地的修复方案备案。
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经备案并完成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后,方可提交相应用地的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四、备案程序
(一)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备案
1.编制方案
土壤污染责任人编制土壤污染修复方案,方案需符合《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等技术要求,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提交材料
土壤污染责任人登录“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电子版备案材料。
3.形式审查
市生态环境局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市生态环境局通知土壤污染责任人向我局提交纸质版归档材料和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并在“系统”上标注“备案材料已核对”;审查不通过的,在系统上进行回退。
4.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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